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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孝敏律师,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拥有法学和经济学的双学科背景。现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刑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期间曾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学。兼任江西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西省犯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反洗钱特邀专家,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高安市人民检察院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
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出版个人专著一部,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等法学权威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为人正直、勤勉尽责,主要业务领域是刑事辩护、企业合规和反洗钱。曾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取得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判处缓刑、法定刑以下量刑等良好效果,实现有效辩护;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各类风险。
1993-1997 江西财经大学 经济学学士
1997-1999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2002-2005 北京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硕士
2005-2009 北京大学法学院 刑法学博士
2015-2016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访问学者
2012-2024 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1997-至今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教师
2024-至今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 高级顾问
江西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
江西省犯罪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反洗钱特邀专家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高安市人民检察院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
代理雷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检察院最后认为挪用公款事实不清、证据不 足,只起诉受贿罪,法院认定受贿罪成立,缓刑。
代理刘某某合同诈骗案,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代理姚某某贩卖毒品案,死刑核准程序,正在审理。
代理李某某受贿案,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代理北京某公司与江西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判决书中犯罪构成相关案例研究”
出版个人专著一部,《刑事裁判文书中的犯罪构成知识研究》
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等法学权威或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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