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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卓律师现为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福州市鼓楼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兼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福州仲裁委仲裁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公益调解员等。
陈光卓律师系厦门大学法学硕士,在某沿海省会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有过10年商事审判工作经历,曾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承办的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指导案例53号),系福建省首例;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十大案例、福建省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等。在《人民司法》《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等重点刊物发表文章、案例十余篇。
陈光卓律师执业领域为金融、合同、担保、建工、公司、并购重组等领域诉讼、仲裁以及合规审查和策略规划,尤其擅长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
厦门大学 法学硕士(民商法专业)
2010-2019 某中院民二庭法官、副庭长
2022-至今 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律师
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公益调解员
厦门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导师
厦门仲裁委仲裁员
福州仲裁委仲裁员
福州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员
福州市鼓楼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兼社会建设委委员
全省优秀法官(2015年)
某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2019年)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五一支行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5年入选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3号》,系福建省首例入选案件);
欣泰电气投资者诉兴业证券证券虚假陈述案(系全国首例涉欺诈发行退市案件,2018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
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诉周某娟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全国开创性的判决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在具备总登情况下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入选2016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案例刊登《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案例选》,裁判观点被《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采纳);
福建华辰地产诉福建海峡银行配资纠纷案(2013年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最高人民法院公司诉讼指导案例评选》);
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管网十大品牌企业)破产重整案(入选2019年《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福建坤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2019年《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代理某银行分行票据多链条融资纠纷项目系列案件(案件标的额合计20余亿元,部分案件二审最高人民法院);
负责某上市公司、关联企业及实控人与公司有关的纠纷项目(争议标的额累计20亿);
参与福建省内大型国企多起涉融资性贸易纠纷项目专项顾问(争议标的逾10亿元);
担任某政府投资医院项目EPC工程专项法律顾问(标的额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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